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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详情
标的物详情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向阳路城南经济区南江路土地【温国用(2001)第0457号】以及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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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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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本院无产权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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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非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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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共有情况 |
无 |
业务件号 |
温国用(2001)第045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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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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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
165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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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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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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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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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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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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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
1、拍卖土地的证号为温国用(2001)第0457号,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51年2月21日届满; 2、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卖方负责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 3、拍卖财产上可能存在欠付水、电、气费等情况,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应当自行向当地基层组织或其他部门调查核实,所欠付的水、电、气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该土地上已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房屋证载面积为2056.86平方米,产权证号为权0021373、权0021379,拍卖成交后本院将负责办理该部分房屋过户手续,本次拍卖以房屋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房屋实际面积与评估机构测绘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5、经评估机构现场测绘及被执行人指认,该土地上修建的部分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面积约为2094.5平方米),本院不负责办理上述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评估机构测绘的房屋面积仅供参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房屋实际面积与评估机构测绘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6、拍卖土地上的机器设备等物品不属于本次拍卖范围; 7、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调查表部分信息以川恒通评房字(2019)589号评估报告为准; 8、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品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组织拍品看样,产权过户、以及提供多家银行的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主预约。 |
公告·须知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仅在淘宝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若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三、本次拍卖是以 (2019)川0105执2946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拍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向阳路城南经济区南江路土地【温国用(2001)第0457号】以及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的拍卖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11月4日15时至2020年11月5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36.VVjxpA,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镇向阳路城南经济区南江路土地【温国用(2001)第0457号】以及土地上的附属建筑物,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1201.662万元,保证金:240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或其整数倍)。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一,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二,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房屋,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该房,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展示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11月4日。
四、展示方式:网络展示。
五、咨询、 看样的时间及方式:看样时间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竞买人应尽早与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预约看样,看样服务由该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时间进行实地看样。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1655-165。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八、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法律规定承担;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0年11月2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310010176745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
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1655-165。
执行局网络拍卖电话:028-60733252
顺拍技术咨询电话:400-1655165
监督电话:028-60733248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署前街40号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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