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拍 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1亿股宏达股份的股票

本标的物已有 50 人预约

起 拍 价: 313,200,000元

拍 卖 时 间: 2021-12-01

停止预约

详 情 地 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拍 卖 平 台:

标的物类型: 其他
折           扣:
预 约 人 数: 50
所 在 地: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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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公告

拍卖详情

  • 1:1

标的物详情

详见公告

公告·须知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川0104执6830号之三

本院定于2021年12月1日10时至2021年12月2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涉案财产,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产

四川濠吉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00.00股股票(简称:“宏达股份”,证券代码:600331,证券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起拍价:351900000.00元

保证金:35190000.00元

加价幅度:500000.00元

财产所在位置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票企业名称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600205363163Y

住所地

四川省什邡市师古镇慈山村

法定代表人

黄建军

企业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

203,200万元

营业期限自

1994630

经营范围

肥料生产(需通过环评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肥料研发;饲料级磷酸氢钙、氯碱、硫酸42万吨/年、磷酸20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6月5日)(限什邡市洛水镇南元村生产销售)、硫酸14万吨/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3月23日)(限什邡市师古镇慈山村生产销售)、塑料编织袋、石膏及石膏制品、锌锭、锌合金及其废渣中提取的金属材料、稀有金属(钼、铟、锗)、氧化锌的生产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危险货物运输(凭有效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普通货运(限由分支机构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建工建材、化工原料批发零售,矿产品(国家限制经营的除外)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起拍价说明

起拍价经合议庭合议,以起拍日2021年12月1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均价*总股数*0.9为起拍价。本次上网挂拍至开拍前对外公示价格是以2021年11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收盘均价3.91元*100000000.00股*0.9,但该价格仅为展示价格,非实际价格,因阿里拍卖系统二拍价格设置时,最多能在一拍起拍价上降价20%,本拍卖标的物,一拍展示价格为470000000元,故本次二拍展示价最低仅能为376000000元,但实际展示价应该为351900000元。(因股票变动影响较大,实际起拍价将在起拍日2021年12月1日前进行相应数据调整,该调整后的价格即为本次拍卖的实际起拍价)。

备注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财产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自拍卖成交过户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将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2.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本公告中第一项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特别说明:(一)法律及行政法规等禁止持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竞买;(二)法人或者自然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的,不得参加竞买;(三)本次拍卖可能导致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的变更,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遵守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相关规定,并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四)竞买人已经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和竞买的股份数量累计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数量的30%。如竞买人累计持有该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已经达到30%仍参与竞买的,应当于2021年11月26日15时前向法院提出特别申请,并应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无法过户、被没收保证金等)。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1年11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个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参与联合竞买的各个主体须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完整、合法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在经本院审核确认竞买资格和代理资格后,才能报名参加竞拍。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本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如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2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七、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股权过户、股东变更登记过程中及之前,遇拍卖标的物所属公司分红派息,买受人不享受其分红、派息权利;股东的所有权益自股权登记结算部门办妥过户、清算、交割之日起,归买受人所有

  八、本院已通过EMS法院专递向当事人送达拍卖裁定,告知本次拍卖事项,若当事人未收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拍卖事项已经通知。

  九、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淘宝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十、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1年12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龙舟路支行; 帐号:9558854402009898910;开户联行号:102651024102。)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等待法院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三街10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十二、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四、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咨询或看样预约: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400-1655165,18180895506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搜索微信公众号ID:shunpaiwang)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咨询电话400-1655165。

淘宝咨询电话: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28-86095814

法院联系电话:028-62561152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皇经楼三街106号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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