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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拍卖详情
标的物详情
拍品名称 |
川A72V66雷克萨斯牌小型汽车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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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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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行驶里程(公里) |
376559km(截止2019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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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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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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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所在地 |
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同镇大同路188号 |
违章情况 |
如有违法未处理,拍卖成交后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处理违章事宜,以相关部门查询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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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已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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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 《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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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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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 车辆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及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
公告·须知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该标的物负责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五、竞买人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六、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19)川0113执1046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2月12日10时至2019年12月13日10时(延时的除外)对以下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9户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车辆:川A72V66雷克萨斯牌小型汽车一辆。
评估价:193800元,起拍价:160000元,保证金:20000元,增价幅度:1500元(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车辆登记时间为2008年07月30日,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JTHGM46F285031169。
2、如车辆有违章未处理,罚款未交,拍卖成交后需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处理违章、罚款事宜。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详细咨询当地车管所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3、车辆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及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可持本院执行裁定书自行交接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户等手续。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展示时间: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11日。
三、展示方式:网络展示。
四、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服务。有关产权过户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1655-165。
五、本次拍卖是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满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六、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八、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该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车辆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车辆过户、变更、登记等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与该车辆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对上述车辆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12月5日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锁定竞买人京东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该车辆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2月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青白江支行;账号:9558854402006013166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4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十三、司法拍卖因车辆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车辆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 028-61586836
法院监督电话: 028-61586953 18180506328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新河路4号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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