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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拍卖详情
标的物详情
财 产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1068号艺锦湾4栋3单元2楼4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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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213.0973万元 |
起拍价:119.3345万元 |
保证金:15万元 |
加价幅度:0.5万元 |
财产所在位置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1068号艺锦湾4栋3单元2楼4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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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件号 |
监证0572207、监证0572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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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号 |
(2021)川0112执16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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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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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情况 |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有处置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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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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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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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年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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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产权证载明房屋建筑面积117.59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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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3室2厅2卫(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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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楼层/总楼层 |
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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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向 |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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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 |
简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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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占有情况 |
被执行人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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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匙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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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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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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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对象: 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1068号艺锦湾4栋3单元2楼4号,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网络询价,本院合议庭根据其网询结果确定起拍价。截止8月13日水费欠12元,物业费缴纳至7月底。法院所展示图片仅供参考,各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本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特别说明:无。 |
公告·须知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川0112执1651号
本院定于2021年11月08日10时至2021年11月09日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
html?vendorId=641828,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财 产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1068号艺锦湾4栋3单元2楼4号房屋
评估价:213.0973万元
起拍价:119.3345万元
保证金:15万元
加价幅度:0.5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1068号艺锦湾4栋3单元2楼4号房屋
业务件号
监证0572207、监证0572206
执行案号
(2021)川0112执1651号
优先购买权人
/
查封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有处置权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自然人)
房屋用途
住宅
建成年代
/
建筑面积
产权证载明房屋建筑面积117.59m2
房屋户型
3室2厅2卫(现状)
所在楼层/总楼层
2/6
朝向
南
装修
简装
财产占有情况
被执行人居住
钥匙
有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卖说明
1.拍卖对象:
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北泉路1068号艺锦湾4栋3单元2楼4号,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网络询价,本院合议庭根据其网询结果确定起拍价。截止8月13日水费欠12元,物业费缴纳至7月底。法院所展示图片仅供参考,各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特别说明:无。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对此标的物进行网络询价,网络询价报告详见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截止8月13日水费欠12元,物业费缴纳至7月底,未知欠费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物管费、水、电、气、网络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本院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注: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1年11月03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1年11月03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1年11月23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 9558854402008695812)。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银行贷款、过户咨询电话:400-16551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1655165,18180895506
监督电话:028-84862049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职工之家2号楼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
3、《拍卖成交确认书》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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