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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龙平路383号6栋-1层63号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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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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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本院无产权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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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非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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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共有情况 |
无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川(2019)龙泉驿不动产权第004670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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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机动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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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2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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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现状 |
无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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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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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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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情况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有资产处置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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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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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
1、因本次拍卖交易过户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拍卖成交后,应由买受人垫付买卖双方应交纳的一切过户税费。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20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申请退还依法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买受人逾期未提起申请,视为放弃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垫付的其他依法应由房屋开发商在本次拍卖前就应缴纳负担的包括但不限于使拍卖标的具有买卖条件的各项税费,本院不负责退还。 2、拍卖车位可能拖欠相关税费,具体欠税情况、应补缴金额等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实。 3、拍卖车位可能拖欠物管费等费用,具体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物管公司等单位核实后自行承担。 4、拍卖车位可能尚未与车位开发商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时所需缴纳的维修基金、车位面积补差款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5、请竞买人现场核实车位情况,买受人在拍卖成交以后不得以合同约定车位面积和产权登记车位面积有差异、车位存在质量瑕疵、车位具体位置不理想等为由向本院提出异议。 6、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评估报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 7、法院所展示的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调查表部分信息以金房估报[2021]第GS143号评估报告内容为准; 8、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品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组织拍品看样,产权过户、以及提供多家银行的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主预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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