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号1栋4单元7层16号房屋(二拍)

本标的物已有 50 人预约

起 拍 价: 39万

拍 卖 时 间: 2022-01-24

停止预约

详 情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号1栋4单元7层16号

拍 卖 平 台:京东网

标的物类型: 房产
折           扣:
预 约 人 数: 50
所 在 地: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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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拍卖详情

  • 1:1

标的物详情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21)川011286

    本院定于202212410时至2022125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

    html?vendorId=641828,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14单元716号房屋

    评估价:68.53095万元

    起拍价:39万元

    保证金:4万元

    加价幅度:0.3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14单元716

    不动产权证书号

    川(2019)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37529

    执行案号

    2021)川011286

    优先购买权人

    /

    查封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有处置权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自然人)

    房屋用途

    住宅

    建成年代

    /

    建筑面积

    产权证载明房屋建筑面积78.09m2

    房屋户型

    211卫(现状)

    所在楼层/总楼层

    7/7

    朝向

    西

    装修

    简装

    财产占有情况

    被执行人居住

    钥匙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说明

    1.拍卖对象:

    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14单元716号,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网络询价,本院合议庭根据其网询结果确定起拍价。法院所展示图片仅供参考,各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本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特别说明:无。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对此标的物进行网络询价,网络询价报告详见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拍卖房屋可能拖欠水、电、气等费用水、电、气、网络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注: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11916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1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21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9558854402008600986)。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银行贷款、过户咨询电话:400-16551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165516518180895506

    监督电话:028-84862049(本电话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职工之家2号楼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 竞买须知

      • 拍卖须知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4日10时至2022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8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参与竞买人(或者公司)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11916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21116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9558854402008600986)并在余款付清后十五左右内联系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关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相关事项,不在本院处理范围。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 028-84862049(本电话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公告·须知

  •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21)川011286

    本院定于202212410时至202212510时止(因竞价自动延时除外)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

    html?vendorId=641828,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财产: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14单元716号房屋

    评估价:68.53095万元

    起拍价:39万元

    保证金:4万元

    加价幅度:0.3万元

    财产所在位置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14单元716

    不动产权证书号

    川(2019)龙泉驿区不动产权第0037529

    执行案号

    2021)川011286

    优先购买权人

    /

    查封情况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有处置权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自然人)

    房屋用途

    住宅

    建成年代

    /

    建筑面积

    产权证载明房屋建筑面积78.09m2

    房屋户型

    211卫(现状)

    所在楼层/总楼层

    7/7

    朝向

    西

    装修

    简装

    财产占有情况

    被执行人居住

    钥匙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3
    、《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说明

    1.拍卖对象:

    拍卖对象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永安路17714单元716号,该标的市场价值源于网络询价,本院合议庭根据其网询结果确定起拍价。法院所展示图片仅供参考,各竞买人可以实地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2.税费负担情况:税费金额与被执行人的房屋面积大小、取得方式、初始价格、产权办理时间及竞买人和被执行人的房屋套数等情况有关,可能产生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标的物过户登记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凭有关缴费凭证原件在领取本院权证转移裁定文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本院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3.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4.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特别说明:无。

    关于财产情况的其他说明:

    1. 本院对此标的物进行网络询价,网络询价报告详见附件,请竞买参与人认真查阅。拍卖房屋可能拖欠水、电、气等费用水、电、气、网络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2.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在确认成交裁定发出后依法向买受人交付财产。

    3. 本次拍卖财产本院已经进行了调查,相关情况在拍卖公告中对拍卖财产已知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务必到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请竞买人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审慎决定。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包括未明确披露的瑕疵)。本公告提供的拍卖财产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章程等文件对竞买人购买资格有限制的,以相关政策规定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在购买前充分了解自身是否具备购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本院将对竞买结果不予确认,没收保证金并重新进行拍卖。

    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注: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标的物属于其他地区的住宅按照当地购房政策自行核实购买资格。

     

    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11916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委托手续应在2022119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在拍卖活动即将结束前的最后一次竞价后,如果5分钟内还有竞买人出价,该竞价仍然有效,并再自动延迟5分钟,直至无人出价,该竞价才有效。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竞买。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即为有效应价;一人应买有效,二人以上应买价高者得。

    六、本院已经通知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本公告发布时间以及拍卖时间,并将拍卖信息张贴于拍卖财产显眼处。

    七、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如竞买人未能及时完成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2211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9558854402008600986)。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保证金凭证、尾款缴纳凭证到本院(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及时办理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理。

    十、关于悔拍的重要提示:

    1.买受人只要未按期未支付全部价款,本院即视为悔拍并有权裁定重新拍卖(即本院不接受延期付款申请)。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拍卖前须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

    银行贷款、过户咨询电话:400-16551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400-165516518180895506

    监督电话:028-84862049(本电话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城西一路129号职工之家2号楼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 竞买须知

      • 拍卖须知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4日10时至2022年1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8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

        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2.网络服务提供者;

        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4.1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如参与竞买人(或者公司)未开设京东网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并在竞买开始前三日向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11916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万元,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21116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龙泉支行; 账号9558854402008600986)并在余款付清后十五左右内联系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相关事宜。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等登记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关于水、电、气等户名变更及相关事项,不在本院处理范围。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 028-84862049(本电话只接受监督投诉,不接受标的咨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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