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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详情
标的物详情
调查表
拍品名称 |
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一段716号12栋1层38号商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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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川0108执39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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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川(2021)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000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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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执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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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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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房屋用途 |
商业用房 |
小区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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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单独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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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户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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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
房屋建筑面积4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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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情况 |
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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钥 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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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抵押,有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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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执行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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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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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瑕疵情况) 2.法院所展示的信息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3.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及客服:400-1655-165。 |
公告·须知
变卖公告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11日10时至2022年5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82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
标的名称 |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一段716号12栋1层38号业用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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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价:400000元 |
预缴款:400000元 |
加价幅度: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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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 |
(2022)川0108执39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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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房屋坐落 |
成都市青白江区清泉大道一段716号12栋1层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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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件号 |
川(2021)青白江区不动产权第00000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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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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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用途 |
商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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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41.0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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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总层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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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总层数 |
第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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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特别提醒: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政策管理范围,竞买参与人应当事先确定是否具有成都市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限购政策。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无购房资格不能办理过户的由其自行承担责任。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交纳成交价款的,按悔拍处理。
2.标的物占有情况:案外人占用。被执行人已做笔录承诺拍卖成交后30日内腾空、交付房屋。截止2022年11月,该房屋没有欠费,最终以物业为准。
3. 该标的物由双方当事人议价,一致决定以50万元作为一拍起拍价。
4.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该房屋为继承、受遗赠所得,可能垫付金额较高,请竞买人自行至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无正当理由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财产提供的现场图片,供竞买人参考。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其他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财产充分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瑕疵
二、变卖方式:
1、本次变卖活动期限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行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则变卖竞价结束,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交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价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变卖。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及现场清场。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标的物过户等登记手续及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和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3月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交的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成交后十五日内全部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二仙桥支行;账号:9558854402014089711)并在余款缴付后七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地址: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执行局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九、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价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等咨询服务请联系:18190919692,400-1655-16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19302816005
联系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三段36号成华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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