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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须知
拍卖公告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4日10时至2023年12月15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车辆:
标的物名称 |
网络询价结果(元) |
一拍起拍价(元) |
保证金(元) |
加价幅度(元) |
川A·0W4T5红色别克牌汽车一辆 |
5000 |
3500 |
700 |
50 |
(竞买人需在竞拍前认真阅读拍卖公告、拍卖须知、调查表及评估报告内容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调查了解。)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该车辆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该车辆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车辆过户等登记手续及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该车辆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车辆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07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3年12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金牛支行营业室;账号:955 885 440 2016 338 678)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交大路199号)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或看样预约(及相关业务办理)电话:400-1655165;18181642837【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完成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耐心等待短信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看样短信)。
法院咨询电话:028-69264754
联系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交大路199号金牛区人民法院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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