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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详情
标的物详情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本标的情况调查内容部分摘录自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拍品名称 |
成都市锦江区汇源南路333号3栋1单元13楼3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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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2019)川0104执1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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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情况 |
法院执行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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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牛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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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类型 |
住宅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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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 |
1、被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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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详见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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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法院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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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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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1、拍卖标的物是以其现状拍卖,上述财产内不便单独评估处置物品随同房屋现状一起予以拍卖,请出价时予以现状予以酌情考虑。买受人应当自行前往查看、了解拍卖标的物。所有的瑕疵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法院不负责腾退。 2、该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拖欠水、电、气、物管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遗产税、继承税)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办理以房屋管理部门通知为准。 3、该标物有租赁,另附租赁合同复印件仅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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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须知
竞买公告
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的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违章情况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法院划扣并产生其他司法处罚等后果,请理性参拍!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拍卖活动不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28-85920724。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南路333号3栋1单元13楼3号房屋的公告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4月22日10时至2019年4月2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汇泉南路333号3栋1单元13楼3号房屋(权3181711,建筑面积76.76平方米)。
起拍价:180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一个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参与联合竞买的各个主体须在竞价开始前两个工作日内同时到本院提交完整、合法的有效证明及手续。在经本院审核确认竞买资格和代理资格后,才能报名参加竞拍。逾期未完成前述委托及确认手续的,竞买活动视为参拍本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2019年3月22日起至2019年4月21日止(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年4月21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5月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成都龙舟路支行,开户账号:9558854402004670991),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8-86784042
顺拍后台咨询:4001655165
监督电话:028-85920724
联系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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