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被执行人刘炬在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16378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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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拍 价: ¥200.702373万元

拍 卖 时 间: 2019-09-08

停止预约

详 情 地 址: 四川省雅安市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拍 卖 平 台:0

标的物类型: 股权
折           扣:
预 约 人 数: 0
所 在 地: 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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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拍卖详情

  • 1:1

标的物详情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

拍品名称

执行人刘炬在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16378股股权

权利来源

执行裁定

权证情况

1、法院执行裁定书;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标的物所在地

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标的物类型

股权

有无优先购买权

有,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东

查封情况

本院首封

提供的文件

《执行裁定书》

标的情况及

瑕疵说明

1因拍卖股份占比可能达到股本总额1%以上,需提供征信报告等有关材料按程序进行审核,竞买成功后能否审核通过、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2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一切关联费用,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买受人于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特别提醒:竞买人报名交保证金前,请及时与本院执行局网络拍卖办公室(电话号码:028-86696152联系,以便于确认购买资格。

4、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拍品相关问题进行解答、组织拍品看样,产权过户、以及提供多家银行的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主预约。

公告·须知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仅在淘宝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若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

三、本次拍卖是以 (2019)0105执恢397 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拍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关于对被执行人刘炬在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16378股股权的拍卖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090815时至20190909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36.VVjxpA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刘炬在汉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1216378股股权,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200.702373万元,保证金:40万元,增价幅度: 0.5万元(或其整数倍)。

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一)自然人股东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完整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无犯罪记录、无逾期未清偿负债;通过征信系统等官方渠道证实;

3)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4)股东入股或受让股份必须显明出资,不得代他人持股;发现股东代他人持股的,代持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不参与股金分红,并限期转让;

5)单个自然人及其近亲属合计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股本总额的2%;同时持股比例达到股本总额1%以上的需在事前报省联社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时向银保监局报告;

6)股东应认同服务“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遵循“有限参与”原则;股东投资入股或受让股份前,必须书面承诺:以自有资金入股,如实申报关联方入股情况,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支持加强“三农”服务,不谋求优于其他股东的关联交易,不干预日常经营事务,不施加不当的指标压力。

(二)境内非金融机构股东条件: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11)持股比例达到股本总额1%以上的需在事前报省联社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时向银保监局报告;持股比例达到股本总额5%以上、10%以下的报银保监局审批,持股比例达到股本总额10%以上的报银保监局初审、银监会审批。

(三)此外,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标的物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买受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报名交保证金前,请及时与本院执行局网络拍卖办公室(电话号码:028-86696152联系,以便于确认购买资格。

三、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0924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310010098607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

本院已委托四川顺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顺拍网或登录http://www.shunpaiwang.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400-1655-165

执行局网络拍卖电话:028-86696152

顺拍后台咨询电话:400-1655165

监督电话:028-86638767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署前街40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一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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